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勁梅校長獎-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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勁梅校長獎-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辦法

2010 年 7 月 14 日 globalesprit Comments Off

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  1. 目的
    • 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落實回饋社會之理念,並協助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子順利完成學業,鼓勵學子付出努力才會有甜美的果實,特訂定【勁梅校長獎】實施辦法(以下稱本獎)。
       
  2. 補助對象
    • 教育部核定全台國民小學在校家境清寒學生,經學校校長推薦所屬學校學生乙名(每校限乙名)。以偏遠地區公立國民小學優先錄取,若有效案件超出總補助名額,將依線上表單提交順序給獎。
       
  3. 補助名額
    • 國小學生300名。
       
  4. 補助金額
    • 每名獎助學金3,000元。另贈予獲獎名單每名受補助學生獎狀乙紙,以鼓勵學生逆境向上之精神。
       
  5. 申請時間(一一二學年度第一學期)
    • 112年9月6日(三)起至112年10月3日(二)止。
       
  6. 申請及審查
    1. 本獎由全國縣(市)教育局(處)自即日起向轄內各級學校公告,並依申請日期受理本獎助學金申請作業。
    2. 各學校校長推薦乙名所屬學校學生,並加註推薦說明,由學校向本公司進行申請。恕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事宜。
    3. 以學校為單位,依本公司網站最新版本申請相關文件(實施辦法、申請表單、Q&A等)備妥申請資料,於申請期間內填寫線上表單並上傳相關附件,向本公司辦理申請。若申請學生已領有其它獎學金,各學校校長仍可視學生家境清寒狀況,為學生申請本獎。
    4. 本公司彙整各學校申請案件,審查申請資料正確即表示審查通過。申請合格案件以偏遠地區公立國民小學優先錄取,若有效案件超出總補助名額,將依線上表單提交順序給獎。
    5. 凡未詳實填寫或資料不齊不予給獎,如推薦師長未簽名或用印等,則視為無效案件,不另行通知。本公司保留最後給獎權利。

  7. 撥款及發放
    1. 獲獎學生名單將公告於本公司網站,並發函縣(市)教育局(處),敬請縣(市)教育局(處)轉發獲獎學校。
    2. 各學校依本公司網站公告之獲獎學生名單及獎助金額,於公告之連結處下載收款收據、 印領清冊格式,依公告時程完成填寫後,將收款收據、 印領清冊上傳至線上表單,並郵寄本公司。
    3. 本公司依獲獎學生名單之印領清冊及收款收據,以電匯方式直接撥款至各校,完成撥款後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告之,獎助金由學校逕行發放予申請學生。
    4. 獎狀依獲獎學生名單製作並郵寄各學校,由學校於公開場合發放獎狀予學生。

  8. 申請方式
    1. 本階段採線上審核,於申請時間內至線上Google表單【112學年度第一學期】勁梅校長獎申請表完成填寫並提交表單。
    2. 線上表單共分為五大部分,建議填寫前先依【112學年度第一學期】勁梅校長獎申請表.pdf ,備齊本表單所需之申請資料。審核通過之獲獎學校需郵寄下列申請附件及後續帳務文件(缺一不可)至本公司,請承辦師長務必協助學生妥善保管紙本資料。
      1. 校長推薦說明正本乙份。
      2. 學生證(或在學證明)影本乙份。
      3. 學校成績單(或成績證明書)影本乙份,須加蓋學校或教務處戳記認定之。
      4.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
  9. 推廣
    1. 「勁梅專欄」為本公司公益活動的⼀部分,希望邀請所有校⻑⼀同參與,期待透過校⻑對教育專業認知,撰寫專文,⿎勵⼩朋友逆境學習的精神,與知識就是⼒量的重要性。
      邀請校長於推薦本獎後2個月內,至網站公告之連結表單發表「知識就是力量」、「逆境學習」或其他以「勵志 」為題的專文,給所有小朋友鼓勵。
    2. 請各校向學生轉達本獎助學金係由「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」補助,本獎助學金之各獲獎學校及學生名單得由本公司於網站公告之。
       
  10. 備註
    • 如有申請相關問題,請洽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【勁梅校長獎】獎學金申請承辦人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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